短信验证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通过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信息的网站主办者增加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短信息验证功能。

用户在向试点省份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信息时,必须通过手机短信息验证。提交备案信息后,对应手机号码将会收到短信息验证码,用户须登录所在省份管局系统并将短信息验证码输入,在完成短信验证之后,备案信息将进入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程序,否则备案信息将会被退回。

目前适用省份

2017年12月18日起,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作为试点省份;

2018年9月10日起,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云南作为试点省份;

2018年9月24日起,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作为试点省份

短信验证平台

您的备案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后,需及时登录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填写验证码,完成验证。

试点省份短信验证平台地址:

天津 甘肃 西藏 宁夏 海南 新疆 青海 浙江 福建 广西 重庆 四川 陕西 云南 山西 内蒙古 黑龙江 安徽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短信操作流程

  1. 点击手机短信中的短连接,进行验证。
  2. 登录所在省份备案系统网站,点击“备案短信核验单”进行验证。

验证类型

1.新增备案

新增备案时,对本次新增请求的主体负责人及所有网站负责人均发送短信,验证全部通过后提交管局。

2.新增网站

已有主体新增网站时,对该网站的负责人发送短信,验证通过提交管局。

3.新增接入

已有网站新增接入时,对该网站的负责人发送短信,验证通过提交管局。

4.变更备案

手机号不变验证原手机号; 手机号变更验证新手机号,不验证原手机号; 主体数据变更需验证主体负责人; 网站数据变更需验证网站负责人; 只变更备注不进行短信核验;

验证发送号码

联通接入号:10655113

电信接入号:106598051001

移动接入号:106575000130

短信模板

1.主体负责人模板

【主体负责人姓名】您好,由“【接入商名称】”发起的“【主体名称】”的“【备案操作类型】”已提交,本次验证码:****。请登录【验证地址】进行核验。

2.网站负责人模板

【网站负责人姓名】您好,由“【接入商名称】”发起的“【网站名称】”的“【备案操作类型】”已提交,本次验证码:****。请登录【验证地址】进行核验。

验证内容

1.验证码

2.手机号

3.个人证件号码后6位

常见问题

1.同一个主体、网站同时提交多个请求,或在不同接入商同时提交请求的验证逻辑?

每一个请求进行一次验证。

2.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不同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验证逻辑?

当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手机号码相同),一次请求只发送一条短信

3.短信何时发送至用户?

接入商侧提交请求后,若数据一般性校验通过,大约5分钟左右会发送至用户。

4.短信验证默认策略如何?

用户进行每次需要验证的备案操作都进行短信核验;用户收到短信验证码后24小时内有效。

5.短信验证输入后会有何提示?

部分核验完成:XXX的短信核验完成。请等待其他待核验人进行短信核验。

全部核验完成:XXX的短信核验完成。您的请求已完成全部核验,该请求将提交管局审核。

已经核验过:XXX的短信核验已经完成,无需重复提交。

核验错误1:该条验证库里找不到记录。

核验错误2:XXX的短信核验失败,请输入正确的信息。

6. 短信验证码无法收到如何处理?

处理方法:用户可以登录相应省管局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界面,点击“备案短信核验”,输入“联系方式”、“个人证件号码后6位”等信息,验证通过则立刻重发短信验证码。